文章简介:室内空气品质三.IAQ的评价
三.IAQ 的评价
伴随室内IAQ的定义发展起来的是IAQ的评价。IAQ评价是人们认识室内环境的一种科学方法,它是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重要性认识不断加深而提出的新概念。由于IAQ涉及到多学科的知识,它的评价应由集中建筑技术、建筑设备工程、医学、环境监测、卫生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小组联合工作。当前,IAQ评价一般采用量化监测和主观调查结合的手段进行。其中的量化监测是指直接测量室内污染物浓度来客观了解、评价IAQ,而主观评价则是指利用人的感觉器官进行描述与评判工作。
主观评价的依据是人类的感觉系统(主要是嗅觉)对室内空气的满意程度。推崇这种评价系统的代表人物是丹麦哥本哈根大学P. O. Fanger教授,他在 '89室内空气品质讨论会上提出:品质反映了满足人们要求的程度,如果人们对空气满意,就是高品质;反之,就是低品质。他还提出了利用可感觉的空气品质(Perceived Air Quality)概念来评判IAQ的好坏。英国的CIBSE(Charter Institute of Building Service Engineers)认为:如果室内少于50%的人能察觉到任何气味,少于20%的人感觉不舒服,少于10%的人感觉到黏膜刺激,并且少于5%的人在不足2%的时间内感到烦躁,此时认为IAQ是可接受的。这两种定义的共同点是都将IAQ评价完全变成了人们的主观感受。但人的感觉往往受环境、感情、利益等方面影响, 这会使主观评价出现倾向性。
客观评价的依据是人们受到的影响跟各种污染物浓度、种类、作用时间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利用了空气年龄(Air Age)、换气效率(Air Exchange Efficiency)、通风效能系数(Ventilation Effectiveness)等概念和方法。由于室内往往是低浓度污染,这些污染物长期作用时对人体的危害还不太清楚,它们影响人体舒适与健康的域值和剂量也不清楚。大量的测试数据表明,室内这些长期低浓度的污染即使在IAQ状况恶化、室内人员抱怨频繁时也很少有超标的。另外, 室内有成千上万种空气污染物同时作用于人体, 选用哪些污染物作为客观评价的标准还需进行大量的研究。所以IAQ的客观评价有其局限性。
人们的反应跟其个体特征密切相关,即使在相同的室内环境中,人们也会因所处的精神状态、工作压力、性别等因素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反应。因此,对IAQ的评价必须将上述各种主观因素考虑在内。ASHRAE 62-1989R中对IAQ的描述相对于其他定义,最明显的变化是它涵盖了客观指标和人的主观感受两个方面的内容,相对比较科学和全面。例如,CIBSE便指出自己跟舒适相关的上述定义中,没有考虑诸如电磁波等无异味、但可能对人体有潜在危害的这类物质。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大多数组织和学者对ASHRAE62-1989R中两类定义的认同。
国外对此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内容包括对大量建筑进行客观评价, 主观评价, 或二者相结合,或IAQ与人体热舒适性评价相结合,也有学者提出评价IAQ及提高IAQ的较为实用的具体工作流程。国内在IAQ评价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上海城市建设学院的沈晋明等在IAQ评价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对评价IAQ的方法提出了一些看法,并对上海一些办公大楼的IAQ分别进行了主客观评价。现阶段在IAQ评价方面人们做了很多工作, 但仍缺乏实质性的研究和权威性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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