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12人管好莱茵河对我国水污染管理启示
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最新统计表明,流域省界断面水质劣于三类水的比例,由上世纪末的两成上升到目前的接近一半,省界断面水体水质呈现不断恶化趋势,导致全长江水质恶化趋势日益明显。上游污染中游,中游污染下游,下游污染河口,河口污染海洋,形成了转嫁污染的连锁反应。(《新华社》12月1日)
说到长江污染,触目惊心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沿岸90%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农药、化肥、生活污水直排江中,1秒钟污水排放量达3吨,年均污水排放量256亿吨;长江干流60%水体遭遇不同程度污染,危及沿江500多座城市的饮用水;1985年,长江口观测到126种底栖动物,2002年,只剩下52种;长江生态寿命只剩十年。
改变省界断面水质污染导致的长江污染,最应该反思的是如何减少和杜绝跨省、跨流域、跨地区的河流污染治理问题,莱茵河的有效治理很有启发性。
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是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条河,也是世界上人与河流关系处理得最成功的一条河。然而,莱茵河并不是一直就这样好,曾经也号称“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现在的成功,全因为莱茵河流域各国的有效协调合作。莱茵河由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轮流由各成员国的部长担任,但这却是一个民间组织,从来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现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仅仅12人。但就是这样一个松散的小组织,却有条不紊地管理着莱茵河。
在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也没有惩罚机制,无权对成员国进行惩罚的前提下,12人之所以能够管好莱茵河,一是各成员国对污染的认识都很明确,认为流域是指一条河的集水区,一个“流域”就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彼此息息相关。二是个体对环保工作的热爱,很多人自愿加入到民间环保组织中来,工作起来自然就热情卖力,不像国内一些环保机构的工作人员,仅仅将环保当作饭碗。三是决策会议少,执行会议多。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各国部长参加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定重大问题,各国分工实施,费用各自承担;但是莱茵河上多个分委员会监管和执行讨论的会议,一年要开70多次,基本上是一周一次,执行效率相当高。四是环保羞耻感在成员国之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评论和批评很有效果。
此外,还有赖于最有创意制度的精心设计和有效实施。莱茵河保护委员会中的观察员机构把自来水、矿泉水公司和食品制造企业等“水敏感企业”都组织了进来,使之成为水质污染的报警员。荷兰的一家葡萄酒厂,突然发现他们取自莱茵河的水中,出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化学物质,酒厂立刻把情况反映到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有分布在各国的8个监测站,迅速检查出来,这种物质是法国一家葡萄园喷洒的农药,流入了莱茵河。很快,这家葡萄园就赔偿了损失。
虽然主席轮流转,但保护委员会的秘书长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最下游的国家,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荷兰人最有发言权,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更重要的是,处于最下游的荷兰,受“弄脏河水”之害最大。因此,对于治理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追感。
多年来,长江上省界断面水质上游污染中游,中游污染下游,下游污染河口,河口污染海洋,转嫁污染导致的摩擦和争执屡屡发生,但是始终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地方保护和追求地方GDP的大前提下,牺牲环保利益换取经济利益就成为环长江经济圈破坏式发展思维和模式的时髦病,“你污染我,我污染他”成为灰色的环保潜规则。
12人的莱茵河保护委员会虽然很难协调不同国家的利益,但却硬是保护好了流经9个国家的一条大河。而流经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江,尽管属于一个中国管理,尽管有数万人在管理,却出现了严重的水源污染恶化趋势,两相对比,发人深省。
其实不仅仅是长江,包括黄河、淮河、松花江等在内的很多中国河流,都存在着和长江一样跨省、跨流域、跨地区的转嫁污染问题,由此带来的水资源危机和公共危机迫在眉睫。因此,长江的转嫁污染警钟,也是其他河流的警钟。治理中国江河污染,我们从来不缺少文件、规定、制度、人力甚至资金,缺少的是有创意的、人性化的、精心设计的有效制度和协调执行力。治理中国江河污染,莱茵河的经验应该给我们很多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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