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控制限值的区别
近些年,国家先后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0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首先,这些标准控制时段和对象不同,如《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控制的是人们在正常活动情况下的室内环境质量;《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控制的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制定的10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控制的是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
其次是由于控制对象不同检测条件不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评价在人们正常活动情况下室内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时,要求日平均,至少监测一日,每日早晨和傍晚采样,早晨不开窗通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通风后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
三是标准的强制力不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国家的推荐性标准,相当于一些非强制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引用了以后就具有了强制力,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标准要求才具有强制性作用。另外,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如果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依国家标准,如果国家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依国家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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