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厦门加快建立长效建筑节能管理机制
关键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为更好推动厦门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稳健发展,我市各部门通过对厦门建筑节能工作现状的课题的调研,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的经济建设新思维,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转变建设行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居住环境、缓解资源环境矛盾。
2007年是中国节能减排年,三年之后,让我们再次想起温总理说过的话:“节能减排,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把这方面工作抓紧做好。”
要做好建筑物与建筑环境节能减排工作,就要从管理机制出发。就这个问题,记者专访了厦门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当记者提到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如何展开时,林副局长很直接地告诉我们:“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早在3年前我们就开展了,现在已经进入到实施阶段,其效果明显,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现状
市政府历来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在诸多工作率先起步,先试先行。我市承担了多项建筑节能相关的试点示范工作:中国南方建筑节能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首批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试点城市、国家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新农村建设推广新型墙材和节能建筑试点……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成效地开展。从政策法规、行政监管、舆论宣传、技术标准、科研投入、市场培育及工程示范等全方位推进,为我市的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建设部的高度肯定。
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建立,与耗能大户时时联网,实现了全面监督,并与电业部门联手,用经济杠杆实现城市节能减排的有效机制,如:庐山大酒店、厦门大西洋天虹商场等节能减排改造工程全部完成,效果明显。
A、管理机构设置
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机构为厦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建设与管理局建筑材料设备处加挂牌子的批复》(厦委编办[2004]75号)文件精神,市建设与管理局于2005年6月在建筑材料设备处加挂“厦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的牌子,材料设备处张建全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的法规和政策;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和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处”与“厦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合署办公,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0人。
B、配套政策建设
(1)法律法规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推动建筑节能工作重要前提。
目前我市颁布实施的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2002年10月16日起实施的《厦门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
(2)规范性文件
市建设与管理局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地方实际,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与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目前施行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厦建材[2005]5号)、《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厦建材[2005]15号)、《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继续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的函》、《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建筑专业)》、《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通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限制使用粘土制品的通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贯彻〈福建省建设工程常用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
(3)专项规划
此外,市建设与管理局先后制订了《厦门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2009~2011年厦门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厦门市低碳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厦门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在新农村建设推广应用规划》、《厦门市低碳建设十二五规划》、《厦门市发展新型墙材十二五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
我市新建建筑已经制定了从设计、施工、监督到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制度,目前我市新建民用建筑100%能达到国家50%的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A、设计阶段的节能审查
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厦建材[2005]5号),我市自2005年1月1日起,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厦建材[2005]16号),我市自2005年7月1日起,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与备案制度。出台《厦门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等技术文件。经过近六年的实施,建筑节能施工图专项审查与备案制度已经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自实施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以来,累计完成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6048项,建筑面积5410万平方米。
B、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厅颁布的《福建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基本建立起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地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建设单位有无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标准;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施工,或擅自变更已批准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按规定组织了竣工验收,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②设计单位是否有做节能设计;③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是否进行节能设计审查;④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对涉及到节能施工的隐蔽性工程有无记录;⑤工程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有无见证的资料;⑥涉及到节能的围护结构、墙体材料、门窗玻璃、保温材料和其他节能产品与设备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有无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⑦工程验收时,有无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记录、施工监理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和材料、设备的检测记录等相关文件。通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其整改,并给予通报。
C、验收环节的把关
我市的建筑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通知》(厦建节[2007]3号)提出贯彻意见: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当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不得予以验收备案、竣工备案或交付使用。专项验收报告应报送市建筑节能办备案。通过严格规范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我市建设项目在节能分部工程的材料进场把关、进场复验、施工质量控制等环节均得到有效的控制。据统计,自我市实施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至今,累计完成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1557项,备案建筑面积2074万平方米。
三、既有建筑节能管理
A、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厦门市为全国首批23个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部署要求,我市2008年2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我市国家机关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1)能耗统计。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共录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64栋,建筑面积768.6万平方米(表1);录入六区七街道(思明区滨海街道及鼓浪屿街道、湖里区禾山街道、海沧区海沧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同安区大同街道、翔安区大嶝街道)的民用建筑15077栋,建筑面积558.2万平方米(表2)。我市的能耗统计工作受到建设部科技司的表彰,同时厦门被列入首批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试点城市。
(2)能源审计。目前我市已完成70栋建筑的现场能源审计,超额完成建设部要求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任务。从审计结果的汇总分析来看,机关办公类建筑的年平均单位面积能耗最低,为83.0kWh/m2.a;商场建筑平均单位面积能耗最高,为335.7kWh/m2.a。各功能建筑的平均单位面积能耗数值均比前面统计结果大,这主要是因为审计对象挑选的均为重点用能建筑。各功能建筑年平均单位面积能耗情况见。通过能源审计发现,我市各种建筑类型中,商场建筑的空调系统用能最大,这与商场空调系统夏季制冷、冬季采暖的用能特点有关;非政府办公建筑的照明插座系统用能最大,符合此类建筑的功能特点;宾馆饭店建筑的动力设备系统用能最大,这是由于把锅炉房及热水供应用能纳入到了本系统用能。
(3)能效公示。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我市完成两批能效公示工作。在《厦门商报》及建设局网站等媒体,对50栋审计过得建筑进行能耗公示。
第一批公示24栋建筑,包括建设大厦、海沧区行政中心、同安区行政中心、集美区行政中心、劳动力大厦、工商质检信息大楼、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国检大厦、广播电视中心大楼、建设银行大厦、国际银行大厦、银行中心大厦、鸿升大厦、金源大厦、邮电广通大厦、兴业大厦、兴湖商务大厦、五矿大厦、移动通信大厦、金雁酒店、海景千禧大酒店、SM城市广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厦门机场3#候机楼等。
第二批公示26栋建筑,包括团结大厦、税务大厦、海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厦门市海事局大楼、电业大厦、立信广场、国贸大厦、惠元集团大厦、金山大厦、水务大厦、大西洋海景城写字楼、中保大厦、皇达大厦、银河大厦、创新大厦、中闽大厦、汇腾大厦写字楼、鑫诚大厦、松柏邮政大厦、帝豪大厦、大西洋天虹商场、汇腾天虹商场、百安居商场、京闽中心酒店、宏都大饭店、枫悦酒店等。
(4)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我市已经完成建设大厦(图1)、大西洋天虹商场、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会展酒店、集美大学等项目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安装,监测平台已开始运行。同时已经完成数据中心的方案评审工作,并着手准备下一期监管体系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5)制度建设。为规范开展我市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我市基本制定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监测各阶段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现已编制完成并发布《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办法》、《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公示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细则》,即三个管理办法一个实施细则。
B、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首先必须制定建筑能耗基准线。在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的指导下,依据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结果,我市建筑按照规模和使用功能分为18类,每一类根据全国24个试点城市的能耗统计数据和南方地区气候特点,确定建筑能耗基线值(表3)。通过对本市建筑能耗现状调研结果可知,我市潜在节能改造节能量大的建筑为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也就是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为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
根据建筑能耗水平与同类建筑基准线的差异,我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为两种方式:
(1)对高于基准线且超过5kgce/┫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取节能改造的方式降低耗能量。厦门共有此类建筑63栋,我市将这些建筑列为重点改造对象,计划分两批实施,改造总面积为160万平方米。
(2)对于高于基准线但不超过5kgce/┫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取节能运行管理的方式降低耗能量。目前,共有21栋建筑需要通过加强节能运行管理以达到节能要求,这些建筑的为46.16万平方米。
目前,市建设与管理局已经对我市63栋高耗能建筑业主单位发布了节能改造告知函,敦促其进行科学改造。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积极争取获得改造资金;并重点培育一批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节能服务公司。目前,银行中心大厦与德国西门子,厦门天虹商场与深圳建科院、江头电信与GE公司联合开展节能改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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