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谈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推广使用
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在可再生能源 在建筑中推广使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首先非常感谢财政部对建设部建筑节能工作,尤其是最需要政府扶持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工作的支持,财政部金人庆部长、朱志刚副部长和经济建设司胡静林司长、曾晓安副司长等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给予了高度的关心和支持。非常感谢地方财政厅、建设厅对地方建筑节能工作的支持和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包括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仅靠中央定目标、定方向是不够的,一定要通过地方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同时也感谢长期以来,地方建设厅(局、委)和建设部一道在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的通力合作和取得的成效,这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刚才郑瑞澄、徐伟两位专家就太阳能、地源热泵技术在国内外的研究应用和技术发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同时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同志介绍了财政部和建设部即将联合推进建设事业、贯彻科学发展观、节约资源、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行动计划。接下来胡司长还会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工作的具体内容提出部署和要求,我在这里仅对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几点要求和建议,作为对今后工作的参考。
一、提高认识,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组织领导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建设目标,意味着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将快速发展,但我国的资源和环境也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中国的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而我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却相当贫乏。在我国,除煤炭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50%外,我国的人均石油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人均天然气资源仅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左右。目前我国的能源消耗急剧增长,主要是由于世界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等都对能源资源需求提出较高要求,从2000年开始,仅每年城镇居民新增的空调能耗就相当于一个三峡电站的装机容量。此外,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建筑能源消耗是同等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2-3倍。由于大量消耗能源,CO2、SO2排放量急剧增加,造成我国的气候条件和环境不断恶化,同时能源的供需“瓶颈”也日益显现。
我国的能源和资源状况以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决定了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要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也就是要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道路,这也是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并且是中央强调建设节约型社会、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的指标来源。
我国能耗的几个大户主要是建筑能耗、工业能耗、交通能耗。建筑能耗已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30%左右,再加上建材生产和运输的能耗已经达到40%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建筑节能工作将大有作为。因为对于工业能耗,由于工业企业在市场上供需见面,生产产品的能耗高低决定了成本和利润的高低,因此生产企业对于工业节能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对于交通能耗,家庭买车时车主对油耗也是十分关心的,油耗高的汽车购买者一般是不会轻易购买的。但是对于建筑能耗来说,建筑的消费者和产品的提供者(房地产开发商)的目标不相一致,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只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从长远来看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效益很高,但是由于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同时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政策不到位、激励不到位、处罚不到位,造成建筑节能单靠市场机制来推动是失灵的,因此该领域迫切需要政府的重视。只有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措施到位,此项工作才能取得成效。我国可再生资源分布总量非常大,但是我国的应用规模目前还比较小,因此有着非常好的应用前景。
二、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首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合作,除中央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此外,还要加强与发改委、环保、经贸委等部门的合作,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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