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室内环境检测市场在搞垄断
南京市环境检测中心室内检测中心和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这两家单位目前在南京从事民用建筑房屋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可在近期的检测过程中,室内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被建安监督站认可。两家的检测报告只有一家的被建设主管部门认可,这让前去室内检测中心接受检测的单位苦不堪言。南京市环境检测中心室内检测中心认为,建安监督站不能垄断建筑房屋室内环境检测市场。
据南京市环境检测中心室内检测中心办公室李主任称,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全国53家单位,有权开展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他们室内检测中心是南京市惟一被批准的资质试点单位。2002年9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告,公布了经考核合格的室内环境污染质检部门名单,室内检测中心是作为南京惟一一家有此检测资质的单位。然而,从去年开始,室内检测中心发现,他们出具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不被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不久前,他们接受南京德基大厦的委托,对该大厦的房屋内环境质量进行了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没过几天,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二科一位科长带人来到这家施工单位称:室内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权威性,只有他们自己出具的检测报告才具有权威性。室内检测中心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竞争应该在同一水平线上进行公平竞争,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不能仗着是建设系统单位,掌握着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鉴定的权力。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之所以要垄断,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在检测业务中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比如,不久前该站刚检测的一个工程,5个检测项目的收费是1560元;而建安质检站的收费,则是3000元。其中,甲醛的复测费,监测中心是220元,而建安站则是800元。建安监督站采取这种不公平的竞争方式,将会影响南京检测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昨日,记者采访了德基大厦的管理处,在谈起南京市环境检测中心室内检测中心为他们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被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时,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是受害者,两头受气,对建安站的做法,也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多花点钱消灾吧!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李主任称,他们否认南京市内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是因为该中心的资质没有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后,方可承接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业务。他们取得省建设厅核准的资质认可,只有他们才有权力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当记者问到,你们这样的做法是否是一种垄断行为?李主任对此避而不谈,而是一味强调他们是按照文件办事。江苏省环保厅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南京室内检测中心和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室内环境检测资质问题之争,他们有所耳闻,南京市内检测中心有较强的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设备和水平,该中心又是经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的室内环境污染质检部门,完全具备出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的能力。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说法,是现行管理体制造成的。该厅的工作人员称,前段时间,他们厅里也搞了一项认证工作,由于今年7月份颁布的《行政许可法》执行以后,厅里也认为,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搞认证活动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于是,便将认证工作转交给行业协会,由他们组织认证。
江苏省建设厅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建设厅颁发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通知,是针对省内建筑系统的,规定从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要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后,方可开展检测任务。南京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资质问题。当记者问到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否是行业垄断时,这位工作人员说,这要看两家监测站所承接的是什么检测项目,还要看他们各自的资质认可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南京市环境检测中心室内检测中心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单位,该中心完全可以正当地开展室内环境检测业务。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从法律的角度讲是合法有效的。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涉嫌不正当竞争。
南京师范大学吴增基教授认为,江苏省建设厅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下发文件规定,从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机构必须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后,方可承接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任务。这样的规定无形中为南京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站垄断市场创造了条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垄断具有强制性,没有竞争压力,缺乏提高效率和改进服务的积极性,政府职能部门借行政垄断获得特别利益,这实际上也是种腐败。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垄断不能破除,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局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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