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空气净化器在自己家里制造“二级烟雾污染”?
如果你想在自己家里制造“二级烟雾污染”,那就购买一台空气净化器吧。据美国的一项最新研究,目前广受城市消费者欢迎的空气净化器实际上会产生相当于二级烟雾污染的臭氧浓度。该研究表明,利用一种称为电离作用过程的空气净化装置在室内产生的臭氧浓度甚至超过洛杉矶污染最严重烟雾天气的臭氧浓度。
空气净化装置目前在城市大受欢迎,厂家宣称它们能祛除灰尘、花粉和其它空气污染颗粒。据悉,作为空气净化装置的一种,离子空气净化器能使空气污染颗粒带上电荷,接着将它们吸附到金属电极上,在这一被称为电离作用的进程中,空气净化器会将臭氧作为副产品排出。在通风不畅的小房间里,空气净化器排出的臭氧会使房间内原有的臭氧数量增加,从而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臭氧浓度。
领导此项研究的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化学系教授谢尔盖?尼兹科罗多夫表示:“在室内使用空气净化器的用户更易暴露于超过公共卫生标准的臭氧浓度中。”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向该项研究提供了部分经费,结果已于10日对外公布,《空气和废物管理协会杂志》对此进行了详细描述。若在大气层的上部,臭氧能起到阻挡紫外线、保护地球生物的作用;然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臭氧却是一种危险的污染物,能伤害人的肺部,造成呼吸短促,咽喉发炎,此外还能使哮喘进一步恶化。
尼兹科罗多夫和同事对住宅、办公室和轿车内的各种空气净化器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在许多情况下,里面的臭氧浓度都会升至十亿分之九十以上,超过加州基本安全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臭氧浓度甚至会高于十亿分之三百五,若在室外,这一浓度会触发二级烟雾警报(Stage 2 Smog Alert),而从1988年以来,南加州还从未出现过这么严重的污染情况。
加州议员正在考虑立法以减少室内空气净化器的臭氧排放量。与此同时,加州空气资源局(ARB)和美国环保总署(EPA)已发布了限制空气净化器使用的报告。加州空气资源局代主席芭芭拉?利奥丹(Barbara Riordan)去年在一份警告声明中称:“这些机器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厂家宣称空气净化器可预防室内空气污染,但实际效果并非他们宣传的那样,空气净化器所排放的臭氧正是加州空气资源局和环保总署数十年来竭力想从空气中消除的。更为可怕的是,一些易受臭氧不良作用影响的用户却急切地想将这些‘特洛伊木马’搬回家。”
此外,大量科学证据也并未表明空气净化装置确实能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美国环保总署的一份情况说明书在谈到空气净化器时称:“现有科学证据表明,若其浓度未超过公共卫生标准,臭氧祛除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潜力则几乎没有。一些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宣称,由于其化学反应只会产生诸如二氧化碳、氧气、水等副产品,因此臭氧对用户健康并无害处。但事实上这种宣传是在误导消费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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