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财政部:70亿元助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机制,按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多节能,多奖励。2007年中央财政将安排7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为保证《办法》全面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制定《节能量确定和监测办法》、《节能量审核指南》、《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节能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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