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
-- 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意见的通知》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谈谈《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见》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答:木材节约和代用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实现木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世界上木材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之一,人均森林面积0.132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居世界第134位。人均森林蓄积9.421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6,居世界第122位。随着木材消费量的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预计到2015年国内木材供需缺口将达1.4—1.5亿立方米。从目前看,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缺口之路有三条:一是管好用好现有国内森林资源并适度进口;二是适当植树造林;三是发展木材节约代用。从长远看,要从根本上解决木材供应问题,必须大力发展人工林和木材节约代用。因此,加快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对于满足市场需求,抑制森林超限额采伐,保持生态平衡,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我国积极保护自然环境的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把木材节约和代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节约资源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潜力,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减少木材消耗。去年国发21号文也要求“加强木材节约代用”。为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我委牵头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建设部、铁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林业局联合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问:请介绍一下我国木材节约和代用的现状?
答:长期以来,国家积极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早在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上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将发展木材节约代用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50多年来,国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开展木材生产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木材防腐等保护处理、废旧木制品回收利用与再生利用,以及非木质材料替代木材,取得积极成效。据初步统计,全国木材节约代用量已由1980年的546万立方米增加到2004年的2400万立方米。仅1980年至2004年,全国累计节约代用木材达3.76亿立方米,相当于同期全国商品木材量的四分之一。但是,当前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仍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木材消费行为、消费结构还不合理,生产加工、保护处理、回收利用水平较低。例如,目前我国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左右,而国外一般在80%以上;木材防腐比例在1%左右,国外一般在15%左右。大量的木材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只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增强木材防腐、防霉、防虫、干燥、阻燃、改性等保护处理能力,以及合理使用木材代用品等,则每年至少可节约和代用木材4000—5000万立方米,接近或超过目前国内商品木材年产量。
问:目前影响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目前,影响我国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对木材节约和代用的意义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节约代用木材还没有成为各级政府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二是木材节约代用法律法规及标准不完善,对不合理利用和浪费木材及木材代用品的行为缺乏约束力;三是缺乏激励政策和资金扶持,木材节约代用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发展后劲不足;四是传统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发展木材节约代用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已难以满足新形势的要求,木材节约代用工作难以落到实处。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木材节约代用持续、健康发展。
问: 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的发展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答:《意见》指出,到2010年,要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木材节约和代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使我国木材和木材代用品的生产和消费向节材型和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木材防腐比例提高到占国内商品木材产量的5%左右,年均节省木材4000——5000万立方米,有效缓解我国木材供求矛盾。
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的重点:一是发展高效木材加工业,提高木材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延长木制品使用期限;三是建立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机制,实现木材资源循环利用;四是发展木材代用,优化木材消费结构。
问:保障木材节约和代用目标实现的措施有哪些?
答:为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确保《意见》目标的顺利实施,《意见》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制订规划,完善法规标准。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技术支持力度。三是要搞好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四是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问:《意见》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怎样要求?
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也特别强调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木材节约和代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将木材节约和代用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计划。对木材节约和代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对木材节约和代用的重点投资项目要给予专项支持。要充分发挥现有相关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不断完善木材节约和代用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问:《意见》对木材消费者有什么约束?是否要限制木材使用?
答:木材节约代用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及其他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对木材及其制品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处理、回收利用,以及采用非木质材料及其制品替代木材及其制品的过程。发展木材节约代用的目的,是合理有效地利用木材资源,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满足人们合理需求,保护森林,建设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意见》提倡、鼓励生产和使用木材代用品,限制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品包装物的生产和使用,限制食品、饮料、酒类等消费品的过度木质包装行为。木材资源应在保障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问:木材是可生资源,为什么《意见》还要提倡、鼓励生产和使用木材代用品?
答:木材是可生资源,但木材资源也需要适合的土地和水等自然条件,适合建筑、家具等领域使用的林木,生长周期甚至需要上百年。我国是一个资源相对严重短缺的国家,能够发展人工用材林的林地不多,按照《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在全国现有林业用地中,商品林经营区面积8181万公顷,近期适宜发展速生丰产林的林地面积仅有1400-1500万公顷;人均耕地仅有0.1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保证粮食安全,不允许占用耕地发展速生丰产林。如果按照目前发达国家年人均消费木材1.16立方米水平计算,我国每年将需要木材15亿立方米,每年将出现超过10亿立方米的缺口。要满足如此巨大缺口,恐怕整个地球生态也会受到威胁。有些木材代用品,如钢材、塑料,虽然其资源不可再生,但具备木材不可比拟的耐用性、可塑性等,产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而且可回收再生。如在建筑施工领域推广以钢模板、脚手架代替木模板、脚手架,不仅节约了大量木材,而且提高了施工速度和工程质量。因此,《意见》提倡、鼓励生产和使用木材代用品,不仅符合我国国情,也符合技术进步和市场需要。同时,也体现出我国积极保护世界自然环境的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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