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工厂的卫生管理
6.1 机构
6. 1.1 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6.1.2 管理机构应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6.2 职责(任务)
6.2. 1 宣传和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在本单位执行情况,定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2. 2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规划。
6.2. 3 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训食品从业人员。
6.2. 4 定期进行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并作好处理工作。
6.3 维修、保养工作
6.3.1 厂房和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和整齐洁净。
6.3.2 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对厂房、设备、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6.4 清洗和消毒工作
6. 4. 1 应制订有效的清洗和消毒方法及制度,以保证全厂所有车间和场所部得到适当的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6. 4. 2 清洁、消毒方法必须安全、卫生,所采用的消毒药剂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 4. 3 班前应对矿泉水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管道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6.4.4 班后应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必要时进行消毒。
6.4.5 车间、设备、工器具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残留的洗消剂应该在车间和设备等重新使用前彻底冲洗干净。
6.4.6 空调机及净化空气口至少半年清洗一次。
6.4.7 存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其中废物,避免外溢;要经常对存放废物的设施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6.5 除虫灭害
6.5.1 厂区及厂区周围应定期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
6.5.2 只有在其他防治措施不奏效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杀虫剂。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天然矿泉水的水源及生产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和容器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6. 6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 杀虫剂或其他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内,并有专人保管。
6.7 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责任编辑:JJS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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