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二)
第二节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第2.2.1 条采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注:本条及本节其他文中所谓"不保证"。系针对室外空气温度状况而言,"历年平均不保证",系针对累年不保证总天数或小时数的历年平均值而言。
第2.2.2条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
第2.2.3条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的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第2.2.4条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的月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第2.2.5条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1天的日平均温度。
第2.2.6条 冬季空调节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累年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第2.2.7条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
注:统计干温球温度时,宜采用当地气象台站每天4次的定时温度记录,并以每次记录值代表
6h的温度值核算。
第2.2.8条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
第2.2.9条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第2.2.10条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可按下式确定:
tsh=twp+βΔtr(2.2.10-1)
式中:tsh---室外计算逐时温度(°C)
tw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C),按本规范第2.2.9条采用。
β---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按2.2.10采用;
Δtr---夏季室外计算平均日较差,应按下式计算:
Δtr= twg-twp/ 0.52(2.2.10-2)
式中:Δtr---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C),按本规范第2.2.7条采用。
其他符号意义同式(2.2.10-1)。
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 表2.2.10 时刻
时刻β 1-0.35 2-0.38 3-0.42 4-0.45 5-0.47 6-0.41
时刻β 7-0.28 8-0.12 90.03 100.16 110.29 120.40
时刻β 130.48 140.52 150.51 160.43 170.39 180.28
时刻β 190.14 200.00 21-0.10 22-0.17 23-0.23 24-0.26
第2.2.11条 当室内温湿度必须全年保证时,应另行确定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参数。
仅在部分时间(如夜间)工作的空气调节系统,可不遵守本规范第2.2.7条至第2.2.10条的规定。
第2.2.12条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冬季室外最多风向的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最多风向(静风除外)的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热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第2.2.13条 冬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夏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热三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年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第2.2.14条 冬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第2.2.15条 冬季日照百分率,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各月月平均日照百分率的平均值。
第2.2.16条 设计计算用采暖期天数,应按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采暖室外临界温度的总日数确定。采暖室外临界温度的选取,一般民用建筑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采用5°C。
注:本条中所谓"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采暖室外临界温度",系指室外连续5天的滑动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采暖室外临界温度。
第2.2.17条 室外计算参数统计年份,宜采取1951-1980年,共30余年,不足30年,按实有年份采用,但不得少于10年,少于10年时,应对气象资料进行订正。
第2.2.18条 同区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根据就地的调查,实测并与地理和气候条件相似的邻近台站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确定。
第2.2.19条 一些主要城市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二采用。
对于本规范附录二未列入的城市及台站,应按本节的规定进行统计确定。对于冬夏两季各种室外计算温度,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三所列的简化统计方法确定。
第三节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第2.3.1条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大气压力,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计算确定。
第2.3.2条 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四采用。
第2.3.3条 透过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接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五采用。
第2.3.4条 应用本规范附录四和附录五时,当地的大气透明度等级。应根据本规范附录六及夏季大气压力,按表2.3.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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