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新华时评]查处环保违法行为需要"不放假"精神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10日电(记者 邓苏勇)五月一日是国际劳动节,也是法定节假日,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的一些工作人员没有休息,而是加班加点,对一家造成污染的公司发出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最终令行禁止,让广大群众呼吸着新鲜空气过了五一黄金周。
看着这份五月一日发出的《通知》,记者感受到,查处环保违法行为需要一种“不放假”精神。假如,广西环保局工作人员当天放了假,待到上班后再发通知,一则许多市民不得不在“五一”黄金周7天忍受“臭鸡蛋味”;二则这一“拖”,又可能产生新的“变数”。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
近些年来,我们重视环境法制建设,加强了环境管理。但是,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地方对应该关闭的污染企业下不了决心,动不了手。这种状况不改变,环境污染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治理。
据记者调查,早在去年年底就有许多群众反映这家公司产生的“臭气”问题。当地环保局查出臭气源后,于3月初正式向当地市委、市政府报告企业恶臭污染情况。并将其列为今年上半年限期治理重点工程,要求这家公司6月份前完成臭气治理。
一些群众疑惑,为什么市环保局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才查出污染源;一些群众疑惑,为什么这个臭气治理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而这家公司负责人近日通过媒体表示,不需半个月就可以安装好废气处理设备。
在这里,我们不是批评这个市的环保局,只是提醒有关部门,查处环保违法行为需要“不放假”精神,以刻不容缓的态度及时查处。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状况,我们需要“不放假”精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不能有点滴的大意。早一天叫停,我们的环境就少一份污染;早一时查处,我们的治理就多一份主动。
面对广大群众的环保诉求,我们需要“不放假”精神。广大群众希望呼吸新鲜的空气,希望喝到干净的水。环保部门应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决不允许违法排污的行为长期进行下去。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状况,我们需要“不放假”精神,雷厉风行,令行禁止,才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给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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