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简介: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三)
6.2 BSL-2实验室
1) 满足6.1的要求。
2) 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
3) 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4) 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应戴乳胶手套。
5) 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条件。
6) 在实验室所在的建筑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
7)应在实验室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8) 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
9) 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10)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设备用电源。
11)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6.3 BSL-3实验室
应在建筑物中自成隔离区(有出入控制)或为独立建筑物。
6.3.1 布局
1) 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组成。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之间应设缓冲间。必要时,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间。
2) 在半污染区应设供紧急撤离使用的安全门。
3) 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置传递窗,传递窗双门不能同时处于开启状态,传递窗内应设物理消毒装置。
6.3.2 围护结构
1)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光滑、耐腐蚀、防水,以易于消毒清洁;所有缝隙应可靠密封,防震、防火。
2) 围护结构外围墙体应有适当的抗震和防火能力。
3) 天花板、地板、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
4) 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5) 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6) 外围结构不应有窗户;内设窗户应防破碎、防漏气及安全。
7) 所有出入口处应采用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
6.3.3 送排风系统
1) 应安装独立的送排风系统以控制实验室气流方向和压力梯度。应确保在使用实验室时气流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同时确保实验室空气只能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排出。
2) 送风口和排风口的布置应该是对面分布,上送下排,应使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的气流死角和涡流降至最小程度。
3) 送排风系统应为直排式,不得采用回风系统。
4) 由生物安全柜排出的经内部高效过滤的空气可通过系统的排风管直接排出。应确保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的压力平衡。
5) 实验室的送风应经初、中、高三级过滤,保证污染区的静态洁净度达到7级到8级。
6) 实验室的排风应经高效过滤后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风口应远离送风口并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应至少高出所在建筑2m,应有防雨、防鼠、防虫设计,但不应影响气体直接向上空排放。
7) 高效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在送风管道的末端和排风管道的前端。
8) 通风系统、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牢固,符合气密性要求。高效过滤器在更换前应消毒,或采用可在气密袋中进行更换的过滤器,更换后应立即进行消毒或焚烧。每台高效过滤器安装、更换、维护后都应按照经确认的方法进行检测,运行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确保其性能。
9) 在送风和排风总管处应安装气密型密闭阀,必要时可完全关闭以进行室内化学熏蒸消毒。
10) 应安装风机和生物安全柜启动自动联锁装置,确保实验室内不出现正压和确保生物安全柜内气流不倒流。排风机一备一用。
11) 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不应另外安装分体空调、暖气和电风扇等。
6.3.4 环境参数
1) 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40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均匀。
2) 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符合工作要求且适合于人员工作。
3) 实验室的人工照明应符合工作要求。
4) 实验室内噪声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责任编辑:JJSKT